校準與檢定的主要區別:
(1)校準不具有法制性,是企業自愿溯源的行為,而檢定則具有法制性,是屬法制計量管理范疇的執1法行為。
(2)校準主要用以確定測量器具的示值誤差,而檢定是對測量器具的計量特性及技術要求的全1面評定。
(3)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、校準方法,可作統一規定,安徽校準檢測,也可自行制定。檢定的依據必須是計量檢定規程,不能自行制定。
(4)校準不判斷測量器具合格與否,但當需要時,可確定測量器具的某—性能是否符合預期的要求。檢定要對所檢的測量器具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。
一些儀器校準比較多的單位為便于管理,采取了突出重點、兼顧一般的ABC分類管理方法。
A.類測量設備,量雖然不多,但使用的位置和用途非常重要,作為重點管理。
B.類測量設備,數量比較多,校準檢測服務,但在準確度等級和位置的重要程度方面都不高,可進行一般性管理。
C.類測量設備,數量也比較多,但基本都是一些監視類儀表,準確等級較低,確認時采取一次性檢定或校準的方法,計量校準檢測,損壞后更換,不用實行周期檢定,可對其進行簡要的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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